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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(第1/2页)
《夫郎有喜[种田]》作者:观君子【完结 番外】 本书简介: 程仲身材魁梧,一身力气,从战场上退下后就在村里打猎为生,或干些劁猪、杀猪的散活儿。 他体格壮,又一脸凶相,村里小孩儿见了他就跑。 姨母苦他孤家寡人一个,家中无人操持,四处替他寻亲事。但每次相看,无一例外都唬得人家退避三舍。 程仲独来独往习惯,想着一人过一辈子也无不可。结果因为一时心软,就抱回来个干巴瘦弱的小哥儿当夫郎。 * 杏叶在继母手底下讨生活。 他住的牛棚,吃的剩饭,一年到头也没一件好衣裳。 继母对他比对家里的牛差,动辄打骂。饥一顿饱一顿,杏叶十六还长得小个。 后来杏叶要被继母三两银子卖窑子,被程仲带了回去。 此后三餐有饭,四季有衣。 他踉跄跟在男人身后,村里人偷偷笑话凶汉子瞎了眼,给自己找了个拖累。 但男人却摸着他的头说:“不是拖累……是夫郎。” 杏叶养得白了胖了的脸扬起,眼睛也比从前明亮。 他抓住凶汉子的衣角,小声唤他:“相公。” *日常生活,家长里短,有生子。 内容标签:生子种田文 甜文 日常 主角程仲互动视角陶杏叶 一句话简介:糙汉养夫郎 立意:生活需要经营 第1章 凶汉 时至深冬,黑雾山上仍旧一片墨绿,只山脉中央几座山头顶着一点积雪,像戴了个浅薄的白帽子。 今日天气晴好,阳光落在身上比穿棉衣还暖和。正是农闲时候,冯家坪村的村人纷纷端了凳子,出门晒太阳。 村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,说起闲话。 “我昨儿个晚上又听到村里狗叫得厉害,山上野狼又下来找食了?” “哪来那么多野狼,准是哪家偷人的。” 众人哄笑,望着那如巨兽伫立的山,也散了担忧。 黑雾山山高险峻,深山虎狼蛇虫无数,因常年笼罩在深雾中,因此得名。 也就只有天晴时分,村民们才能将整座山看得清晰。 山里野物多,山下偶尔能见着窜入田地的兔子、野猪,还有偷鸡吃的黄皮子、狐狸。像野狼、老虎这些,村里的人们也不是没见过。 大家怕是怕,但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,也没挪窝的想法。 程仲从山里出来,进了村拐到各家屋舍后头,走小路回了自家在村东头的屋子。 但即便这样,还是被村里人给看见了。 “程小子!打猎回来了!”一婶子眼尖,看他要钻进自家门,高声吆喝了一句。 众人纷纷转头,见程仲停在自家草房门口,那肩上挑着箩筐,两边沉甸甸的坠着。还用麻布盖上,粗绳捆着,一个个看得眼里发酸。 他身边那摇尾巴拱进门的大黄狗,更是膘肥体壮,一身的肉。 “嗯。”程仲应了声,转头进了院门。 “又不晓得弄了什么好东西,还盖着不让瞧,黑雾山都给他翻过来了。” “那深山又没主,你想弄你也可以去啊。” “呵,你不眼红。” “人家能靠山过活,那是人家的本事。” “会打猎又怎么样,长得跟凶神一样,二十三了都还没娶媳妇。我前头还看他姨母替他张罗……” 程仲耳聪目明,村人的话自以为小声,实际他都听得清楚。 他声音低沉,道:“虎头,关门。” 先进门的大黄狗看了程仲一眼,不情不愿起来,爪子推了一把将院门关上。 程仲将担子放下。 筐子里有东西动了动,踢得罩在上面的布露出一角,是只受伤的小狼。 虎头鼻子动动,凑到箩筐边,被程仲一把赶了去。 小狼是他在山上捡的,腿受了伤,卡在石缝里饿了不知几天,被他捡回来养了养,现在有力气了。 程仲没管它,先开了门锁,进屋转了一圈,随后去了灶房。 半个月没下山,屋子里干净,想是姨母空闲时来过。 程仲先洗锅掺了水,灶里架着柴火,然后才将外面那两个箩筐担进屋里来。 筐里是这半个月的猎物,他打到就养在山上,下来才一起带走。只一头鹿,七只野兔子,两只野鸡,还有些顺手挖来的草药。 程仲将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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