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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 (第2/2页)
次争执。 作者有话要说: 注:结婚证内容来源于百度“七十年代结婚证”相关资料。 第11章 争执 起因是季屿进了百货商店,就克制不住了。 称了糖果,又要给孟秋买衣服。 孟秋不要,季屿却说结婚不买一件新衣服不像真的。 孟秋犹豫了,季屿就指着柜台里,对售货员说:“同志,这件,这件……还有那件,麻烦都拿下来。” 孟秋:“!” 不是买一件吗?也用不着拿那么多啊。 季屿说:“先试,买合适的。” 孟秋勉强被说服了,然后她就看到季屿掏钱了。 “不是说只买一件吗?” 季屿笑着说:“我们驻扎在山里,地方偏僻,买东西不方便。就当是把以后的‘工作服’提前买了。” 他指指售货员打包好的衣服:“一年一件,刚好五件。” 孟秋:好像有哪里不对? 等到了另一个柜台,她终于反应过来,不对啊,他们一开始也没说每年一件“工作服”。 “季同志——” “试一下这个吧?” 两人同时开口,孟秋低头一看,手表? “表链会不会长了?戴一下试试?”季屿用一种商量的语气说。 孟秋将手背到身后:“咱们说的是买糖果。” 季屿轻笑了一声:“别人结婚都有三转一响,自行车、缝纫机不方便买,其他的总得买一件吧?要不然不真实。” “或者你更喜欢收音机?我只是觉得手表更实用。” 相较而言,有块手表确实更方便。 “你要是不试,我就买这块了?” 孟秋只好伸手,她问了一句:“这块手表多少钱?” 季屿一边给她戴手表,一边回道:“不贵。” 孟秋就真以为不贵,结果结账的时候,售货员说:“四百八。” 孟秋:“多、多少?” “四百八!” 孟秋麻溜地将手表摘下,双手交还给售货员,歉意地笑笑:“不好意思,姐姐,我们不买了……” 季屿:“怎么了?” 孟秋用尽全身力气,将他拿着钱票的手按下。 怎么了?这可是四百八,不是四十八! 不对,四十八也不便宜啊,都快赶上一般人俩月的工资了。 那么四百八就是——近两年的工资!!! 花两年的工资买一块手表? 不行,坚决不行! 这次就算季屿拿出“工作需要”的说法,她也不答应。 lt;a href= title=醉鱼仔 target=_blankgt;醉鱼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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