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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0 不喜欢诗还叫八十年代? (第2/2页)
钟振军再也忍不住了,又开始跟吴新丽接触。 然后老呜家承包的木器厂倒闭,吴新丽从家里搬出来,俩人偷偷的来往一下子方便起来。 几乎达到夜夜笙歌的程度了。 甚至,经历过以往的教训之后,俩人再也不敢一起去县城的电影院看电影。 意思是,俩人可以去更大城市的电影院看电影。 反正俩人也不差钱。 吴新丽挣钱不少,自己也有个小金库。 钟振军工资很高,农村家庭,花销不大,他手里也攒了不少钱。 可供俩人偶尔去大城市尽情享受一番。 不但在大城市里更好的电影院里一起看电影,俩人还学着城里人的样子。 在眼看夏天就要来临的时候,买了游泳衣,去海边游泳。 这种过上高级人物生活的体验,让钟振军如醉如痴。 虽然吴新丽长相不如魏红,但她毕竟还是未婚的少女,没生过孩子。 当她穿上泳衣的时候,那种对男人视觉的冲击,是钟振军从未有过的体验。 穿着泳衣的时候,几乎是不看脸的。 只关注某些部位。 虽然钟振军对那些部位极为熟悉,也一直是他的专利。 但是,享用专利的时候,基本上是在黑暗中进行的。 跟白花花的阳光底下近距离观赏,可以说把触觉、视觉、味觉什么的,全方位都调动起来。 达到色香味俱全的境界。 钟振军如醉如痴。 他知道,自己老婆魏红是个生过孩子的女人。 而且,她从没上过学,是个文盲。 魏红一辈子也不可能让他有这种如醉如痴的感觉。 一辈子不可能让他过上高级人的生活。 更不可能给他如此炽热的浪漫。 尤其是在大城市游玩期间,吴新丽买了大城市里最时兴的衣服。 还烫了大波浪的头发,并且用红丝带把大波浪稍微约束起来,显得大气极了,浪漫极了。 有那么几个时刻,钟振军扫过吴新丽的背影,或者侧影,都恍然感觉这个女子是大城市的居民。 而自己能有幸跟一个进入大城市都能融化的女子在一起,完全拥有她一颗炽热的心,随意享用她的身体。 那是多么巨大的幸福啊! 在这些感触当中,钟振军还有了更深层次的感悟。 他发现,所谓的爱情,所谓的婚姻当中,两性之间炕上那点事儿,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。 最重要的,是两个人都要有趣味,有意思,能有共同的爱好。 也就是说,两口子在一起,除了炕上那点事——那点事才多长时间呢,仅仅是激情一瞬就过去了。 两口子绝大多数的时间不是在干那事,而是因为共同的爱好,能整天在一起谈天说地。 能因为某个话题,某一首诗,某一部电影,而在彼此的讨论和喜爱当中,进入一种罗曼蒂克的浪漫境界。 这种男女心灵的碰撞,才是爱情的最高境界。 往往不需要上炕,就能因为心灵的碰撞而让彼此达到高潮和满足。 甚至比在炕上干那事还能让人体会到腾云驾雾般的幸福感。 在这样的浪漫,这样的罗曼蒂克,还有她们家那丰富的物质生活,所有这一切面前,魏红的“漂亮”二字就显得太苍白无力了。 至于说夫妻感情,对老婆、对家庭的责任感,还有是不是亏心? 那更是显得无关紧要,可有可无,可以不用考虑的因素了。 在这种决心之下,尤其是当吴新丽告诉他,自己已经怀孕了的时候。 钟振军终于下定决心。 离婚。 不顾一切,任何人的感受都不考虑,任何可能出现的后果都不再畏惧。 他只有一个目的,离婚,然后跟吴新丽结婚。 从此跟她天长地久在一起,生生死死不分离。公子尚德的那年19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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